所以也許有些人會原諒我吧!是嗎?是吧?





我發現我是個自我保護主義非常強的人,更精確一點的說,我是一個非常重視個人隱私的傢伙。

我常常問我自己寫的網誌是不是太過隱誨或者因為我愛保密的個性而題材受限,甚,是不是把自己愈趨孤立逐步到達成為獨居老人的目標。

我沒有答案。

上個月在巴黎出差時,我的一個客戶(一個一直很想把弟弟介紹給我的客戶)非常的照顧我,這對夫婦的熱情讓我有點招架無力,讓我無退路的各式問候有時讓我想當場逃走,回程時我因為睡不好臉色難看到極點,轉機時遇到他們,我無力做出任何表情只是坐在旁邊發呆。過了幾天接到他們的電話,他們再度很熱情的問我身體好一點了沒有。。。。

我又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自己真的很難以接近,我把我自己包裹在一個表皮裡面,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進入到我的私人領域,單看我表皮外的人,跟活在我生活領域的人所認識的我,可以說是截然不同。說穿了,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我只願意跟真正關心我,而不是看熱鬧的朋友分享我真正的內心世界。。。。

這麼說好像嚴厲了點,八成有得罪人了。

說真的,以台灣人好管閒事(這樣說好像還是得罪人)的個性,與其我天天告訴他人「this is not of your business」(學習婉拒還是我的主要課題之一阿),有時覺得還不如我繼續保持神秘,以免別人對於我認為「關你屁事」的事項諸多評論時,我會擺出臭臉而且真的氣上好幾天。尤其是過去半年,我保持神秘的狀態更加的機車 - 是的,有時我會覺得羞愧,通常我隱瞞事情的方是就是裝死,但是如果茲事體大我必須得加上撒謊,其實對我是非常的煎熬。

我是個守得住秘密,但是討厭說謊的人,所以為了讓自己不痛苦,我就成了一個搞神秘的傢伙。

ㄝ?我到底想解釋什麼?就當我在懺悔吧!畢竟我只是力求低調堅持做自己,不愛說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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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ter3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