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好像我是很好惡分明的人,通常是事情發生時才會發現。
常常覺得自己跟社會是衝突的,尤其是看新聞的時候,對於電視上面所傳達的價值觀,有說不出的厭惡感。
台灣人很習慣被別人也對別人品頭論足,美醜胖瘦穿著開什麼車用什麼品牌都是話題的聚焦點,都可以被掛在嘴上好好討論一番。但我老認為這些事情就像是等同於個人房子的後院,除非是被邀請,否則擅自闖入可說沒水準至極。
現在的社會好像是這樣的,每個人都任意進出別人家的後院,不管房子主人爽不爽,久了,大家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我卻老對這種事情深誤痛絕。常常想吶喊出一句:It's not of your fxxxing business!但是大概覺得也是狗吠火車,最後就是頭搖搖嘆口氣了事。真的覺得對方過了火,有時也會忍不住的回酸兩句,幾次下來卻有只有一個結論:狗,是改不了吃屎的(唉呀真是侮辱狗)。
所以我最後選擇沈默。一再一再地沈默,決定低調的做人。
所以,有時會聽到身邊有對別人,甚至對我品頭論足的言語出現時,想提醒對方時我會反唇相譏,當我只是微笑的回答:「喔。」時,八成表示對這個人的期望大概也降到零點了。
都這麼些年紀了,做人,還要別人來教嗎?雖說要刮別人鬍子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我卻認為,就算你鬍子再乾淨,也並不使你擁有刮人鬍子的權力。

要進別人後院之前,想一想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ater3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